1.本合约经缔约各方磋商可展期至彼此同意的时期。
2.如再传送资料至其他当局,须先得到传送资料的缔约一方同意。
3.约因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信赖利益的保护,同日益扩大的合同责任趋势相佐,从而否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约因制度的特性使得我国法官不易掌握。
4.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信赖利益,但如何界定信赖利益,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颇有争议。
5.第则要求缔约国为方便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应考虑建立一个制度化的程序和方式。
6.缔约能力问题通常包括未成年人,精神不健全人,醉酒者及药瘾者。
7.这些案件由外交部负责处理,而海牙公约缔约国的案件则由英格兰和威尔士司法部、以及苏格兰和北爱尔兰法庭进行处理。
8.缔约一方海关当局可授权他人用海关封志和固定物加封。
9.到,有国家加上欧洲共同体已成为框架公约缔约方。
10.因此,对于要在整个会议期间作为正式缔约国参加的一会员国而言,至关重要的是在之前完成交存文书。
11.每个缔约国应将本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上述提单。
12.英法两国缔约交换圣露西亚管制权达十四次。
13.因此,必须科学构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体系,确定其适用范围,以解决缔约过失责任在我国的适用问题。
14.我们认为,NPT缔约国享有的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但同时,相关的条约义务也须遵守。
15.如执行请求可能违背被请求缔约方的现行域内法或与适用于该缔约方的国际条约相悖,则可拒绝执行协助请求。
16.缔约国在卡塔赫纳拟定了一份条约草案,这是在它们的主持下拟定的唯一一份议定书,旨在避免转基因生物造成损害,而转基因生物的威胁并非十分紧迫。
17.共发生儿童拐骗案,其中当中的被拐骗儿童被带到海牙公约的非缔约国,包括孟加拉国、俄罗斯、伊拉克和尼日利亚。
18.以船舶、飞机或公路车辆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19.第一部分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理论基础进行了论述。
20.第二部分在介绍不同学者对缔约过失责任类型划分的基础上,指出其不科学性,说明正确的分类方法,并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分类。
21.基于此,本文试就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和适用范围以及完善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立法建议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
22.缔约双方应促进两国之间贸易关系的扩大与发展。
23.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是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其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
24.有关在某一缔约国领土内即将建造或正在建造的船舶的权利,不得在其他任何缔约国登记。
25.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
26.菲亚特与克莱斯勒结盟,大众与铃木缔约。
27.缔约承运人应当对合同约定的全部运输负责。
28.为此,缔约双方的成员在缔结商业合同时应订立争议解决条款。
29.现在各州的立法都赋予了已婚妇女缔约权。
30.如果缔约一方要求为其采取特殊安全保卫措施以对付某一威胁,缔约另一方对此也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31.巴斯夏容易与《独立宣言》的缔约者是同一路人。
32.缔约一方可随时通知缔约另一方终止本协定。
33.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因其过错而承担的不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是侵权赔偿责任。
34.另一方缔约当事人对代理人负有合同责任。
35.大多数国家都是国际协定的缔约国,都承认这种共同性。
36.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上的先合同义务。
37.本文尤其研究了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问题,加强其可操作性。
38.此后,成为联合国历史上最广泛受到热诚接受的条约之一,迄今为止已有缔约方。
39.缔约国双方全权代表,经双方正式授权,已在本议定书上签字为证。
40.欧洲共同体是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也将作为缔约方参加会议。
41.缔约各方须给予该等投资全面实质保护及保障。
42.因此,缔约过失责任研究仍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43.退踞*弯的国民黨当局为了争得与日本缔约的所谓“正统地位”,转而承认旧金山和约,追随美国的意愿走上了与日本单独缔约的道路。
44.缔约一方对缔约另一方为对付某项特定的威胁要求采取合理的保安措施,亦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45.司法实践中对无效保证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认识极不统一,有的甚至把它混同于有效的保证责任。
46.在本议定书的各缔约国之间,本公约与议定书应作为一个文件,结合起来阅读和解释。
47.归根到底,国家只是全体国民缔约产生的一个组织,是国民用以谋求幸福生活的工具。在此意义上,爱国主义者真正要做的不是忙于督促每个人去爱国家,而是要让国家能够爱每一个人。熊培云
48.同时还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和合同终止后的过失责任。
49.赔偿范围问题在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中一直颇有争议。
50.公约的缔约方中有来自世界各区域的富裕和贫穷的国家。
51.任何非本公约缔约国的国家所提交的本议定书的批准书,具有加入本公约的效力。
52.它于方始生效,但已成为联合国历史上得到最迅速和最广泛接受的公约之一,有以上的缔约方。
53.任何缔约国可以通知比利时政府退出本议定书。
54.对于给付障碍法而言,缔约过失获得了与积极侵害债权同样重大的意义。现今的一些新型法律制度,都是在缔约过失的土壤之上发展起来的。
55.在津期间,他作为朝鲜的联络官员,与李鸿章等清朝大员就朝美缔约及朝鲜开港问题多次进行密谈,还亲眼目睹了当时中国机器制造工业的发展状况。
56.第五章,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之间的关系。
57.笔者拟就缔约过失责任的有关问题,谈一谈自己的观点,以求教于同同仁,望不吝赐教。
58.缔约任何一方可提前六个月以书面通知缔约另一方终止本协定。
59.在过渡期,按照原有周期于提交实施报告的缔约方不需要在提交另一份报告。
60.易货合同规定缔约双方以货易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