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省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纠正漏捕、漏诉。
2.最后,建立对初查结果和撤案的科学评价制度,保障初查制度合理、有效运行。
3.对不予立案或作出撤案处理的,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4.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摄下,科学地构建侦查阶段的和解撤案制度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也符合诉讼效率价值的合理诉求。
5.如拟作建议撤案的案件在法律适用、证据采信问题上有重大分歧或者其他特殊事由的,才应提交检察委员会决定。
6.公司表示,将尽快按照法律程序,对黄冬梅父亲的案件进行撤案处理。
7.同时,为了规范侦查机关撤案权的有效运作,应当对其施以必要的监督和制约。